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团工委《关于开展“悦读•践行•创优”博客大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团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0-07-09 11:10 浏览量:37323
关于转发省直机关团工委《关于开展“悦读·
践行·创优”博客大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单位团组织:
现将省直机关团工委《关于开展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博客大赛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积极组织参与。
关于开展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
--省直单位学习型团组织博客大赛的通知
省直机关各单位团组织、省(部)属企事业单位团委、省属在杭高职院校团委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,按照省直机关工委“机关学习年”活动的部署,为进一步提升省直各单位青年素质,深化学习型团组织创建,经省直机关工委和团省委同意,省直机关团工委将联合浙江在线开展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——省直单位学习型团组织博客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本次活动以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为主题。悦读,即鼓励省直各单位青年认真阅读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推荐的《百部优秀读物》(见附件2),有目的有计划地乐享读书;践行,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立足本职,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作出贡献;创优,即进一步明确当代青年的时代使命、责任,展示省直青年积极向上、健康阳光的青春风采,为“之江先锋”创先争优活动添砖加瓦。通过本次博客大赛,在省直各单位青年中倡导优秀阅读与新媒体写作健康结合的风气,使网络成为教育引导青年的有效形式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10年7月-2010年10月,共分两个阶段:
(1)报名阶段:2010年7月20日前,报名即参赛。
(2)比赛阶段:2010年7月-10月底。
三、主办和协办单位
主办单位:共青团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协办单位:浙江在线
四、参赛对象及方式
1、参赛对象:省直各单位40周岁以下青年。
2、参赛方式:
(1)参赛者于7月20日前登录浙江在线http://blog.zjol.com.cn,免费申请注册博客。所有注册博客可长期使用。大赛相关信息请点击该页面中间的“‘悦读·践行·创优’省直单位学习型团组织博客大赛”图标。
(2)注册时,用户名为“悦读(此两字必选)+自取博客名”(如:博客取名为“蓝天”,则用户名为“悦读蓝天”),取不文明名称的博客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注册时需真实填写电子邮箱。
(3)每名参赛者限开一个博客空间参赛。
五、活动内容及要求
1、活动内容:博客内容应紧紧围绕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,抒发参赛者通过阅读《百部优秀读物》的理解和认识,大力展现省直各单位青年在创业创新、服务基层、促进稳定等方面的青春风采。
2、参赛博客要求:
(1)体裁不限,正文字数在500字以上。
(2)参赛博文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从他处抄袭、转载或改编。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体现积极向上、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。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,不得有淫秽、暴力、恐怖等内容。
(3)从开博之日起,参赛博客应于7、8、9、10月每月更新两次以上。截止比赛结束,参赛博文应达8篇以上。
六、评审方式
本次活动奖项的评选采用网上初评和专家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网上初评:由浙江在线每周公布各参赛博客的点击率排行榜。
2、综合评审:各参赛博客在符合比赛相关要求的前提下,参照网上初评结果,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进行评审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博客大赛设组织奖、博客之星、魅力人气王、创意奖等若干奖项。
八、工作要求
1、“悦读·践行·创优”——省直单位学习型团组织博客大赛是适应网络时代青年特征,扩大团工作影响的有效途径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此次大赛的发动、组织和宣传工作。要把这项活动作为“机关学习年”的重要载体,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。
2、点击率应真实反映团员青年对参赛博客的关注度。严禁出现任何违规刷新流量、有组织地增加点击量等作弊行为。
3、各单位统一填写博客大赛报名表(见附件1),于7月底前上报省直机关团工委。
联系人:王丹俊;电话:87054121,13675873093
孙建中;电话:87052438,13516712865
王珺(浙江在线);电话:85310580,13858024360
传 真:87054121
电子邮箱:szjg2005@163.com